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依托北京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根据本国家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结合分子科学领域的发展趋势,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需求,加强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根据《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分发办字〔2018〕10号),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本国家研究中心研究方向有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1. 资助领域
本开放课题鼓励创新性和探索性的课题研究,旨在促进分子科学的发展及其与能源、材料、医药卫生、环境等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通过交叉与合作,产生创新成果。
(1)分子体系的精准合成与制备;
(2)分子的可控组装;
(3)分子体系的理论、表征与机制;
(4)分子功能体系的构筑与应用;
(5)分子科学与生命、材料等相关学科的前沿交叉研究。
2. 申请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10年内(西部高校年限可适当放宽),在国内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具备科研条件从事分子科学领域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资助。
3. 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请书》及《信息采集表》,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国家研究中心办公室;
(2)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主任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立项;
(3)资助标准:资助期限为二年,资助经费40万元/项,每年资助10~15项;
(4)执行期:2020年8月-2022年7月。
4. 考核和成果管理
(1)开放课题基金项目须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满三个月内,须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2)受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归本研究中心、研究者所属单位及其他资助单位共有。受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资助的开放课题基金项目发表的论文或其他成果应在署名中标注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Beijing National Laboratory for Molecular Sciences)。
5. 受理时间
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6日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晶晶(中科院化学所),姜婕筠(北京大学);
电话:010-62562693(姚晶晶),010-62751727(姜婕筠);
Email: bnlms@iccas.ac.cn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 邮编:100190